13.1 一般规定


13.1.1 供暖、通风与空调系统管道的修缮查勘与设计,应查清管道走向,出具管道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,注明原有管道各管段的管径、长度和设计流量或风量等。
13.1.2 供暖、通风与空调系统修缮使用的材料、设备、配件等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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